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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真是很誇張的一件事,而且是我住在台北近四十年來首次遇到的事。
那就是我在光天化日之下,被人攻擊了!
原本,昨天我很開心的帶著女兒到台北市立動物園去玩,這是女兒首次去台北動物園,我們母女倆在天氣晴朗的午後,開心的在園區探索各種好玩又有趣的動物。就在我們心滿意足的看完了團團與圓圓這兩隻可愛的貓熊後,我們又前往了熱帶與林區觀看猴子。女兒一下子就擠到欄杆前,認真的看著猴子。而我跟在女兒的後面,隨時注意她的安全。沒想到,看啊看,就看到離我約五個人遠處有名男子丟東西進入猴子區,我觀察了一會兒很確定的是他在丟食物進入園區,所以我提醒了他,請不要隨便餵食東西給猴子,這名年輕的男子,首先回應我說好,但是還是繼續的從他袋子裡拿食物丟給猴子吃,這時我有點火,就直接拿相機給他照下去,並說如果他在這樣一直下去,我會將他的照片交給園區處理。
哪知,這是惡夢的開始。
這名男子,面露惡相的朝我走過來,叫我拿出證件,並且質疑我憑什麼叫他不准這樣做等等,然後越講越兇,居然說要找我一起去警察局。因為女兒在旁,我怕他嚇到女兒,所以跟他說請不要打擾到我小孩,並且叫他閉嘴(用英文說),而且不想理他,沒想他他居然趁我不注意將我肩膀上的相機用手丟到地上(我的相機是大型的單眼相機),並且做出打人的姿勢,就在那短短的一秒鐘,我嚇到了,趕快將相機拿起來,然後身旁有位男性遊客就立刻衝向前阻擋他,並且大叫你怎麼打女人。說真的,我當時被嚇得渾身發抖,完全不知怎麼處理當時的狀況。只見這名男子宛如瘋子般的想要攻擊我,然後卻又被別人阻擋下下來.....。
那時圍觀者約有二十多人,大多數是年輕人,我那實既生氣又惶恐的大叫他傷害,四周也沒有動物園的人可以幫忙,眼見那名男子和友人一付很爽的樣子離開,我卻束手無策。還好有一名圍觀者提醒我趕快報警,我趕緊用顫抖的手打了110報案(那時我有請圍觀者幫忙報警,但沒人願意),然後安撫女兒的情緒(還好她年紀小還不是很懂發生了什麼事),然後就立刻衝往動物園的大門口方向,立刻到旅客服務中心請求幫忙。
那時,我一面敘述發生的事,眼淚卻也在眼眶中打轉,我強忍住淚水,勇敢的把事情講完,正巧指南派出所的員警也到了。
園方將我相機內的檔案輸出,所以我很快就可以讓警察看清楚這名男子的長相,一方面園區的警察立刻騎車在在園區找人,另一方面請警員在處口處堵人。當時的我實在很氣憤,無法想像居然有人會攻擊帶著幼兒的婦人,這種行為實在可恥,所以我堅持要隨警員到派出所備案,並且想控告那名男子傷害。
只是,可憐了我那女兒,到動物園才ㄧ小時的的光景,卻又被媽咪帶了出來,而且還去了警察局一趟!
當下的我,儘管是坐在警察局,還是全身抖個不停。也不知哪來的勇氣,我就是打定主意要告那名男子告到底。我想,或許是我完全不能容忍居然有人會在光天化日與大眾睽睽之下,對帶著年幼孩子的婦女動手,真是無恥到極點....。或許是老天爺也看不下去,終於在動物園關館前,被警察逮到了這名男子,並且將他帶回警局。
在他尚未抵達警局前,我先將女兒安撫入睡,並且讓他遠離個是非。我默默的坐在警局,打了電話給住在附近的好友前來陪我,同時也問了警察這整個程序,畢竟我也是首次碰到這個情形啊~
這名男子叫張x慶,一到警局就大肆叫囂,還要控告我毀謗!並且還很囂張的說,你就是要錢是吧!然後說要告歡迎我去告,他奉陪等一付很有經驗的樣子。我呢,則表明立場說我有兩位目擊證人,所以我也不怕,就是會告他!
此時,警察說我們有兩條路,一是私下和解,另一是走法院。有位比較資深的警員看不下去那位男子的叫囂,便出來說了幾句公道話,不過感覺員警是比較希望我們私下和解。至於我的朋友,則很有理性的告訴他,動手就是不對,並且站在他的立場說他太衝動太笨了.... 。所以,這名男子大概覺得自己有台階可以下,於是態度就慢慢軟化下來,並且跟我道歉(只是那個道歉很沒誠意....)。我雖然很不滿意他的道歉,但也不希望把事情鬧的不可開交(說真的我也不知對方背景為何,這種事還是適可而止就好),於是提出和解的條件是他必須支付我的醫藥費(我的手指被相機砸到挫傷)和相機修理費。
對方同意,然後在警員的報案單上雙雙簽名。警察告訴我,我有六個月的追溯期,意思是如果他沒有做到和解的條件,我還是可以拿著驗傷單來告他的。所以,我在朋友的陪伴下,立即前往醫院急診並且順利拿到了驗傷單,這一搞就搞到晚上八點才結束,我趕緊帶著女兒回家,趕快結束這倒楣的ㄧ天!
經過這件事後,有些朋友認為我有正義感,但是有些朋友則認為我該考慮當下的情況,意思是身邊帶著稚兒還是行事得低調點。
我承認,當下我並沒有想這麼多,只是看到這種行為很討厭,很不希望他帶給孩子不良的示範,尤其是動物園又這麼多小朋友去。我充其量只是盡個公民的義務罷了,沒想到居然碰到這麼沒公德心又暴力的年輕人......。說實在,對於當下沒有更多人伸出援手我也是有點心寒,雖然最後有兩位目擊者在我要求下留下了手機號碼。心想,這個社會是否有些冷漠??
我的相機目前已經送廠檢修,說真的這幾千元的損失我還沒拿定主意要對方賠償。一方面是我很不想再面對這個可怕的人,另一方面我希望自己可以快快走過這個不好的記憶,趕快回到正常的生活中。
哎~真的有點無言.....。
那就是我在光天化日之下,被人攻擊了!
原本,昨天我很開心的帶著女兒到台北市立動物園去玩,這是女兒首次去台北動物園,我們母女倆在天氣晴朗的午後,開心的在園區探索各種好玩又有趣的動物。就在我們心滿意足的看完了團團與圓圓這兩隻可愛的貓熊後,我們又前往了熱帶與林區觀看猴子。女兒一下子就擠到欄杆前,認真的看著猴子。而我跟在女兒的後面,隨時注意她的安全。沒想到,看啊看,就看到離我約五個人遠處有名男子丟東西進入猴子區,我觀察了一會兒很確定的是他在丟食物進入園區,所以我提醒了他,請不要隨便餵食東西給猴子,這名年輕的男子,首先回應我說好,但是還是繼續的從他袋子裡拿食物丟給猴子吃,這時我有點火,就直接拿相機給他照下去,並說如果他在這樣一直下去,我會將他的照片交給園區處理。
哪知,這是惡夢的開始。
這名男子,面露惡相的朝我走過來,叫我拿出證件,並且質疑我憑什麼叫他不准這樣做等等,然後越講越兇,居然說要找我一起去警察局。因為女兒在旁,我怕他嚇到女兒,所以跟他說請不要打擾到我小孩,並且叫他閉嘴(用英文說),而且不想理他,沒想他他居然趁我不注意將我肩膀上的相機用手丟到地上(我的相機是大型的單眼相機),並且做出打人的姿勢,就在那短短的一秒鐘,我嚇到了,趕快將相機拿起來,然後身旁有位男性遊客就立刻衝向前阻擋他,並且大叫你怎麼打女人。說真的,我當時被嚇得渾身發抖,完全不知怎麼處理當時的狀況。只見這名男子宛如瘋子般的想要攻擊我,然後卻又被別人阻擋下下來.....。
那時圍觀者約有二十多人,大多數是年輕人,我那實既生氣又惶恐的大叫他傷害,四周也沒有動物園的人可以幫忙,眼見那名男子和友人一付很爽的樣子離開,我卻束手無策。還好有一名圍觀者提醒我趕快報警,我趕緊用顫抖的手打了110報案(那時我有請圍觀者幫忙報警,但沒人願意),然後安撫女兒的情緒(還好她年紀小還不是很懂發生了什麼事),然後就立刻衝往動物園的大門口方向,立刻到旅客服務中心請求幫忙。
那時,我一面敘述發生的事,眼淚卻也在眼眶中打轉,我強忍住淚水,勇敢的把事情講完,正巧指南派出所的員警也到了。
園方將我相機內的檔案輸出,所以我很快就可以讓警察看清楚這名男子的長相,一方面園區的警察立刻騎車在在園區找人,另一方面請警員在處口處堵人。當時的我實在很氣憤,無法想像居然有人會攻擊帶著幼兒的婦人,這種行為實在可恥,所以我堅持要隨警員到派出所備案,並且想控告那名男子傷害。
只是,可憐了我那女兒,到動物園才ㄧ小時的的光景,卻又被媽咪帶了出來,而且還去了警察局一趟!
當下的我,儘管是坐在警察局,還是全身抖個不停。也不知哪來的勇氣,我就是打定主意要告那名男子告到底。我想,或許是我完全不能容忍居然有人會在光天化日與大眾睽睽之下,對帶著年幼孩子的婦女動手,真是無恥到極點....。或許是老天爺也看不下去,終於在動物園關館前,被警察逮到了這名男子,並且將他帶回警局。
在他尚未抵達警局前,我先將女兒安撫入睡,並且讓他遠離個是非。我默默的坐在警局,打了電話給住在附近的好友前來陪我,同時也問了警察這整個程序,畢竟我也是首次碰到這個情形啊~
這名男子叫張x慶,一到警局就大肆叫囂,還要控告我毀謗!並且還很囂張的說,你就是要錢是吧!然後說要告歡迎我去告,他奉陪等一付很有經驗的樣子。我呢,則表明立場說我有兩位目擊證人,所以我也不怕,就是會告他!
此時,警察說我們有兩條路,一是私下和解,另一是走法院。有位比較資深的警員看不下去那位男子的叫囂,便出來說了幾句公道話,不過感覺員警是比較希望我們私下和解。至於我的朋友,則很有理性的告訴他,動手就是不對,並且站在他的立場說他太衝動太笨了.... 。所以,這名男子大概覺得自己有台階可以下,於是態度就慢慢軟化下來,並且跟我道歉(只是那個道歉很沒誠意....)。我雖然很不滿意他的道歉,但也不希望把事情鬧的不可開交(說真的我也不知對方背景為何,這種事還是適可而止就好),於是提出和解的條件是他必須支付我的醫藥費(我的手指被相機砸到挫傷)和相機修理費。
對方同意,然後在警員的報案單上雙雙簽名。警察告訴我,我有六個月的追溯期,意思是如果他沒有做到和解的條件,我還是可以拿著驗傷單來告他的。所以,我在朋友的陪伴下,立即前往醫院急診並且順利拿到了驗傷單,這一搞就搞到晚上八點才結束,我趕緊帶著女兒回家,趕快結束這倒楣的ㄧ天!
經過這件事後,有些朋友認為我有正義感,但是有些朋友則認為我該考慮當下的情況,意思是身邊帶著稚兒還是行事得低調點。
我承認,當下我並沒有想這麼多,只是看到這種行為很討厭,很不希望他帶給孩子不良的示範,尤其是動物園又這麼多小朋友去。我充其量只是盡個公民的義務罷了,沒想到居然碰到這麼沒公德心又暴力的年輕人......。說實在,對於當下沒有更多人伸出援手我也是有點心寒,雖然最後有兩位目擊者在我要求下留下了手機號碼。心想,這個社會是否有些冷漠??
我的相機目前已經送廠檢修,說真的這幾千元的損失我還沒拿定主意要對方賠償。一方面是我很不想再面對這個可怕的人,另一方面我希望自己可以快快走過這個不好的記憶,趕快回到正常的生活中。
哎~真的有點無言..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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